■李英锋
记者近日采访多名消费者了解到,商家“花式”索要好评的现象几乎无处不在:外卖打包袋里塞“好评返现卡”,网购包裹中夹带“晒单有礼”卡片,酒店客服电话索要全优评价,饭店服务员甚至直接拿过顾客手机代为撰写好评。(据7月8日《法治日报》报道)
近年来,商家索要或制造好评的套路不断翻新、持续升级,但其本质从未改变——即对消费者评价进行不正当干预,使评价沦为注水、虚假、违心的表演,背离了消费者的真实体验和意愿。
消费评价本应是消费者基于真实体验所作出的真实反馈,是商家信誉的一面镜子,也是一种具有监督和促进功能的有价值的信息反馈。注水、虚假的好评则会制造虚假的商业信誉,掩盖商品或服务的真实问题,甚至使商家陷入自我麻痹、自我满足和自我僵化的困局。这样一来,消费评价便失去了其应有的警示与监督作用。
从消费者角度而言,消费评价呈现了商品或服务的多元信息,丰富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为其他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然而,一旦好评是商家费尽心机“要来的”“求来的”“买来的”乃至“演来的”,便异化为虚假宣传,不仅欺骗误导消费者,更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花式”索要好评为害已久、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不仅与商家诚信意识缺失、平台评价导向偏颇、流量分配机制失衡、监管力度不足有关,同时也与部分消费者为小利所诱、未能严格审慎行使评价权有关。
要遏制“花式”索要好评,须各方凝聚共识、协同发力,打出一套系统性治理的“组合拳”。电商平台应发挥主导作用,深入研究被动好评、伪好评的特征规律和表现形式,加强对好评数据的监测,通过“智能筛查+人工研判”相结合的方式有效甄别和拦截虚假好评,并依据虚假好评的数量、频率及影响力等因素对违规商家采取取消评价权、限制营销权乃至清退等分级处置措施。同时,平台应调整当前过度依赖好评率的推荐机制,适度降低好评在流量分配中的权重,转而将商品服务质量信息、监管部门检查处罚信息、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消协调解记录及平台自身处置信息等纳入商家信用评价体系,对综合信用良好的商家予以重点标记和优先推荐,从源头校正流量指挥棒。
相关部门亦有必要针对“花式”索要好评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持续升级监管手段,通过网络巡查、平台报告、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查证属实的诱导评价、干扰评价、虚假评价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让违规商家付出应有代价,形成震慑效果。
消费者也应当把评价监督权牢牢攥在自己手中,不因小惠小利而动摇,不在商家的“轰炸”或“恳求”下妥协,不违心打出好评,更不允许商家“代劳”评价。同时,对于评论区中那些模式化呈现、相似度极高、内容空洞的好评也应保持警惕,不可轻信。须知,消费者评价既为自己也为他人,是市场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公共信息属性。唯有每一位消费者都恪守诚信、遵从本心,基于真实的消费体验作出真实的评价,才能让消费评价回归功能本位,让每一位消费者真正受益,也才能促进电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