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7月13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福建省委社会工作部、福建省民政厅制定并公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十要十不得”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引导其依法合规开展活动。
《指引》从10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涵盖收费公示、价格自律、会费管理、服务标准、自主选择权保障、评比达标表彰、职业资格认定、委托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及政府定价执行等领域。同时逐一列出禁止性行为,包括不得强制入会、强制收费、串通涨价、只收费不服务、借评比表彰和职业资格考试搭车收费,以及不得将无依据中介服务设为审批前置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