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何兴锁 记者薛晶晶)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解决一起因经营主体变更引发的预付卡退费纠纷,为消费者追回1万余元。
2025年底,无锡消费者李女士向无锡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当地一家美容美发店办理了储值卡,多次充值后卡里剩余2万余元,想要退款却遭到商家拒绝。商家表示,门店已经变更了经营主体,原有储值余额仅可到店消费,不予退款。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
无锡市消保委调查发现,该美容美发店存在招牌、收款账户、实际经营主体三者分离的情形:门店以连锁品牌名义招揽客源,收款账户归属一家商贸公司,登记的经营主体却为其他单位。无锡市消保委约谈了实际经营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告知经营主体变更不能剥夺消费者的退款选择权。但经营者始终拒绝调解,导致常规调解方式难以推进,纠纷处理陷入僵局。
为打破调解困局,无锡市消保委启动“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凝聚公益律师专业力量与法院司法力量形成维权合力。江苏元聚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黄四美全程介入案件,梳理付款记录、门店照片、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厘清复杂的主体关系,形成完整证据链,有效弥补了消费者诉讼能力不足的短板。
与此同时,无锡市消保委主动对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依托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该案纳入诉前化解通道。法院向经营者释明支持起诉的法律后果:一旦消保委正式出具支持起诉文书、协助消费者立案,企业不仅需退还全部预付款,相关诉讼记录还将记入企业司法信用档案,对后续经营、招投标等产生长期负面影响。
7月15日该案开庭当日,经庭前调解,经营者主动提出和解方案,退还李女士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