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武汉市中院调解,当事人家属获赔9万元后撤诉
本报武汉讯(涂 莉 记者吴采平)参加旅行团到欧洲旅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人头”,游客陈先生身处法国突发心脏病去世,家属以没有全陪导游为由要求旅行社赔偿遭拒,投诉至湖北省旅游局后没有结果,遂对湖北省旅游局提起行政诉讼。1月12,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湖北省首例因游客境外旅游意外死亡案调解结案,当事人家属获赔9万元。
据了解,2007年11月,武汉市市民陈先生和老伴张女士报名参加湖北省某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于同年11月16日踏上欧洲之旅。同年11月30日,旅行团到达法国巴黎。在住宿酒店内,陈先生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按照法国规定,陈先生必须在当地火化。该旅行社支付了5102欧元相关费用后,张女士带着老伴的骨灰悲痛地回到了武汉。
回国后,张女士找到该旅行社,要求给个说法。她认为,这次境外之旅,由于没有达到额定出游人数,他们夫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拼进北京的一个旅行团。因为没有全陪导游,加之语言不通,使得老伴发病后没有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故旅行社应对此承担责任。旅行社对此未回应,张女士向其主管部门湖北省旅游局投诉。
2008年,因没得到湖北省旅游局的满意回复,张女士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对湖北省旅游局提起行政诉讼。2008年12月,武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湖北省旅游局在两个月内履行对该旅行社的查处职责。湖北省旅游局不服,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
此后,在武汉市中院主审法官的调解下,张女士与旅行社达成协议,除已支付的5102欧元安葬费用外,该旅行社再一次性赔偿张女士9万元。拿到赔偿款后,张女士于近日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