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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价失控自责”弥足珍贵
作者:吴杭民


    ■吴杭民
  “作为政府授权管理保障性住房房价的行政部门,市物价局一直以来都介入太迟。”广东省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近日在物价工作会议上如此自责。“都是开发商及有关部门对房价做好了评估后,直接上报给物价局备案,基本上是开发商定多少就多少。”罗家祥表示,对房价的管理和监控将是2010年物价工作的重点(据1月21日《新快报》报道)。
  房价,毫无疑问是这几年的焦点话题,房价,毫无疑问也是民众心头的“大山”。然而,有官员在公开场合自责介入房价监管太迟,倒是件新鲜事。
  诚然,罗局长是在为保障性住房房价而自责,不是更广泛意义上的房价。可是,保障性住房的房价,也早是那些有资格申购的中低收入者的“不解之愁”。就说广州吧,去年当地媒体曾披露,在申购经济适用房时,为房款发愁的不在少数。而在石家庄、深圳等地,还出现过经济适用房遭弃购现象,背后的主因都是买不起。
  保障性住房房价 “基本上是开发商定多少就多少”,商品房的房价,那更是开发商自己拍板的事。现实的境况是,“房奴”每年大量诞生,甚至有的一家几代人共同沦为 “房奴”。这恐怕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和调控不力有一定的关系。
  事实上,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近几年来一直不断,以前的“国八条”、“国六条”,今年刚出台的“国十一条”,次次矛头都指向“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民生大事,可这些调控政策,有不少被基于地方利益的“化骨绵掌”给层层化解了。甚至有一些地方官员,不是在为百姓望房长叹而担忧和自责,他们担忧的是土地拍不出一个好价格。“地王”频现,最终买单的还不是购房的民众吗?
  所以,为房价失控而自责的官员实在太珍贵了,尽管他的自责在一片喧嚣中可能是那么微不足道。当众多的民众在节节攀升的房价面前望房长叹时,他们是多么希望能有更多的官员扪心自问,自己是不是积极履行了相关职责,有没有坐视房价飞涨甚至沦为开发商的同谋?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自责之后透露,该市物价局不仅将尽快出台 《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定价规定》,对定价程序进一步进行落实,还将在招投标时就开始介入,从用材、耗工等多方面入手,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以便使各种保障性住房房价更加实惠。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在拉开帷幕,但愿各地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都能知耻而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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