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讯 去超市购物,在没有购买物品的情况下被无辜搜身。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消费者协会为遭遇此事的消费者张先生主持了公道。
2009年12月28日,齐齐哈尔市消费者张先生去沃尔玛超市建华店购物,在没有购物的情况下,出门时商场的警报器响起,营业员把他叫住,让他把衣服的口袋全部翻开,结果没有任何物品。张先生认为受到商场的羞辱,向建华区消协进行了投诉。
建华区消协对此投诉进行了调解,向商场工作人员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最后,商场工作人员听取了消协的建议,到张先生家中看望并表达了歉意。
(孙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