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将价值不菲的衣物送干洗店干洗,被洗坏不能穿用,双方就赔偿数额发生争执。经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消费者协会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700元。
投诉 褚女士将一件价值2300元的兔皮上衣送到干洗店干洗。当她去取衣物时发现,送洗的兔皮上衣被洗坏,不能再穿。褚女士与干洗店经营者进行交涉,要求赔偿。经营者承认因自身过错造成衣物损坏,表示愿意赔偿500元。褚女士难以接受,双方没能达成一致。褚女士向宁城县消协投诉。
结果 消协人员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随后,消协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向经营者讲明,根据《洗染业管理办法》,因经营者责任,洗后的衣物造成损坏,经营者应给予适当赔偿。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赔偿消费者700元。
(付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