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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发布2010年公共服务白皮书
将对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提供救助
作者:刘维善


      本报深圳讯(记者刘维善)2010年,广东省深圳市将为该市家庭每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困难群众提供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以及临时救助……这是记者从日前深圳市民政局发布的2010年公共服务白皮书上了解到的。此外,深圳市民政局还将为全市8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发放定位手机。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从1997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6次调整,目前低保标准为415元/人/月。深圳市低保对象共有1.3万余人,他们可享受基本医疗救助、减免教育学杂费、住房补助金等专项救助。而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的低保边缘群众,则无法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导致生活更为困难。为此,2010年,深圳市将开展居民收入认定试点工作,建立低保标准适时调整的机制,实施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救助,资助低收入居民中未参加保险的非从业人员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实施分类救助,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按照白皮书时间表,今年12月底前,深圳市家庭每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即623元)的困难群众将全部被纳入救助,可获得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及临时救助。
  目前,深圳市共有80岁以上老人约19万多人,其中80岁以上高龄独居老人约2000人。2010年,深圳市将对全市80岁以上高龄独居老人提供紧急呼援服务,设立公益性老年人紧急呼叫服务中心,并为他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进度安排,今年9月底前,有关部门将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和协调论证,完成2000部老人手机的定制,实现呼援服务中心系统和定位系统、紧急救援系统实现有效对接。12月底前,将启动老人呼援服务中心。届时,8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可以通过发放的手机直接求救。
  记者还了解到,深圳市将推行免费居民基本殡仪服务列入了今年民政工作重点,争取在12月底前,向全市居民实施免费基本殡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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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社会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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