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毅本报记者 洪敬谱
日前,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协会城关分会成功调解一起邮寄包裹丢失纠纷,最终消费者获得1000元赔偿。
投诉 今年1月12日,在池州市某珠宝行工作的林女士,通过某快递公司将自己所购的一件价值1000元的服装寄往浙江省杭州市。邮寄时,该快递公司业务员向林女士许诺称,次日即可送达。但直到1月16日,收货人仍未收到包裹。为此,林女士多次与该快递公司交涉,均无结果。无奈之下,1月下旬,林女士来到池州市贵池区消协城关分会,请求消协帮忙维权。
结果 受理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到该快递公司调查了解情况,快递公司负责人承认将林女士的包裹丢失了。消协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调解会,向快递公司负责人宣传了《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该快递公司按所邮寄服装购物票据上的金额,赔偿林女士1000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