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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大力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在消费维权工作实践中切实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
切实保护少数民族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贾君


  本报讯(记者贾 君)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2009年以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严格执行民族平等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切实保护各民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内蒙古、新疆、宁夏、西藏、广西、云南、贵州、四川等省、自治区工商机关,将保护少数民族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消费维权工作实践中切实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2009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畅通少数民族消费者诉求渠道,依法查处侵害少数民族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各地工商机关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少数民族消费者的咨询、申诉、举报,妥善解决涉及少数民族消费者的消费纠纷,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歧视少数民族消费者以及侵害少数民族消费者民族习惯等违法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设有热线电话28条,能够用汉、维、哈、蒙等多种语言迅速完成投诉、申诉、举报、咨询、建议等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置等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少数民族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25478件,已办结25478件,办结率100%。内蒙古自治区工商机关在蒙古族聚居的地区以及外接蒙古国口岸城市专门设立12315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蒙语平台,在基层执法环节配备懂得蒙语、俄语的执法人员处理有关的申诉举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针对回族等少数民族的消费申诉、举报,本着“快受理、快分派、快处理、保质量”的原则,全程督办、严格考核,以规范的程序做保障,认真受理、高效处理,为少数民族消费者解决了消费难题,提供了高效服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工商局成立的12315指挥中心,以及全区7个地市设立的606个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点,都有少数民族干部能够直接接听、受理、处理少数民族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云南省工商机关为方便少数民族消费者维权,各州市尽力安排懂得少数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接待申诉、举报。贵州省工商系统及时受理和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截至2009年8月10日,贵州省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少数民族消费者来电7452件,其中申诉268件,已办结262件;举报103件,已办结95件,为少数民族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63.3万元。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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