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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报称
惠普未按“三包”规定解决消费者投诉
作者:朱立毅


  据新华社报道 3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惠普公司有关笔记本电脑的质量问题发出通报称,经过调查,惠普公司已承认在中国大陆销售的部分笔记本电脑存在质量问题,但惠普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微机“三包”规定来解决消费者的投诉。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称,3月12日,在接到消费者关于惠普公司笔记本电脑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后,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经过调查,惠普公司承认在中国大陆销售的部分笔记本电脑存在质量问题,一是部分惠普笔记本电脑显卡质量问题,二是部分惠普笔记本电脑显示屏质量问题。
  调查中还发现,惠普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电脑“三包”规定的相关要求来解决消费者的投诉。
  国家质检总局已责令惠普公司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对消费者诚实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电脑“三包”规定,向消费者作出承诺,改进售后服务,负责任地解决好部分笔记本电脑质量问题,切实让广大消费者满意。 (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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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在整机 “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生产时,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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