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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新标准4月1日起施行
作者:郑梦超


  4月1日起,有多部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施行,内容涉及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健身用品、木地板等,它们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影响。本报选取两部予以介绍。
■限制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4月1日起施行。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同时,针对饮料酒、糕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过度包装现象较为严重的商品,该标准将指标进行了相应调整,内容涉及层数、包装空隙率、成本、材质、设计等。如饮料酒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5%,糕点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0%,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60%;饮料酒、糕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均不得超过3层。标准规定,应充分考虑包装的经济性和实用性,避免为了追求其他功能而增加包装成本,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防火阻燃地板有了明确标准
防火阻燃地板国家标准4月1日起施行。标准规定,防火阻燃地板是以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等为基材,以涂料或浸渍纸为饰面材料,通过阻燃处理,达到一定阻燃等级,具有阻燃功能的木质复合地板,达到“B1”级别的阻燃标准以及烟毒等级标准。新修订的《消防法》及公安部相关文件,对饭店、学校、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要求做了明确规定,使用装修材料必须达到一定的阻燃等级,否则消防验收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律不得通过。因此,防火阻燃地板国家标准的制定将对公共场所和聚众场所的人们提供安全保障。
(郑梦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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