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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理性选购食用调和油
作者:杨志强 李建


    ■杨志强 本报记者 李 建
  标称“花生”的调和油中花生所占比例是多少?没有一个品牌在标签上进行明示,这在食用油业内已成为普遍现实。河北省消协日前公布食用油专项调查结果,呼吁生产企业如实标注调和油成分配比,规范标注商品名称,同时提醒消费者理性选购食用调和油。
  据介绍,此次调查主要围绕消费者比较关注的问题展开:一、食用调和油成分配比;二、食用调和油以单品油冠名和定价的依据;三、转基因原料加工的油是否告知消费者。调查采取了现场察看及询问消费者、经营者等方式,共走访了省内6家超市,产品涉及鲁花、金龙鱼、胡姬花、香满园、福临门、多力、维维、口福、府麟、福康星、六福人家11个品牌。
  河北省消协消费指导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牌子的调和油中,以“花生”冠名的居多,其次则以“橄榄”、“葵花原香”、“坚果”冠名。这些调和油成分标注比较详细,少则由两三种、多则八九种油料组成,包括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芝麻油、橄榄油等,但每种油的具体含量和所占比例,却没有一个品牌在标签上进行明示。
  各类调和油的价格差异很大,同等包装规格便宜的不到50元,贵的却要八九十元甚至百元不等,一般来说,商品名中凡标称“花生”字样或较贵重原料字样的食用油单价均较高。然而,由于商家并未标出各种原料配比,很多消费者对是否能够买到物有所值的调和油尽管心有疑虑,但只能“跟着感觉”或“商家的宣传”走。
  河北省消协多方走访国内业界权威人士得知,由于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国家标准,更没有对调和油配料比例做出统一要求,目前各企业采用和执行的都是企业标准。一些生产企业从自身利益着想,常使用模糊概念进行宣传,部分经营者还存在以次充好、随意勾兑、冠名不够规范、价格不透明等问题,如有些企业以低价的大豆油、莱籽油等食用油冒充高价的花生油、葵花籽油、橄榄油作为调和油的主要原料进行配制并冠名出售。有些只加入少许花生香精,也说成是花生调和油上市销售。
  河北省消协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协会将就此现象致函国家标准委,以推进食用油国家标准尽早修订并加以完善。同时协呼吁各食用调和油企业应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如实标注调和油成分配比,规范标注商品名称。含转基因原料制成的调和油,按照有关要求应明确注明。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食用调和油时,尽量要选择市场信誉度较好、所选商品外观应清晰透明、不混浊、无沉淀、无悬浮物,标识标注较全面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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