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江西省抚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了抚州市首批诚信和解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全市34家诚信和解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图为东华理工大学法学系副教授谢青霞正在讲解 “良好企业如何承担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专题。邓慧琴 郭文玮本报记者 朱 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