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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协公布60个木地板样品比较试验结果
3个木地板样品未达标
作者:游婕


  本报讯(记者游 婕)为了解木地板产品质量状况,科学引导消费,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期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60个木地板样品进行了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有3个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
  据介绍,本次进行比较试验的30个实木地板样品和30个实木复合地板样品由北京市消协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北京市的建材市场和建材超市随机购买,产品标称涉及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辽宁、广东、江西等8个省、直辖市的51家企业。北京市消协委托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木地板的表面耐磨、漆膜附着力、木材树种、残余应力、硬度、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了比较试验。结果显示,30个实木地板样品中,有28个样品全部测试项目符合国家标准,占总数的93.3%。30个实木复合地板样品中,有29个样品所有测试项目符合国家标准,占检测总数的96.7%。
  表面耐磨指标主要指的是木地板表面漆膜的耐用性能。比较试验发现,
标称佛山市顺德区鹿林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颈鹿牌1830×189×15规格的表层栎木实木复合地板样品,表面耐磨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
  实木地板的树种直接影响其销售价格和使用中的稳定性。比较试验显示,北京百得能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junckersindustrierA/S生产的君客牌1830×129×22规格的腀木实木地板,实测为水曲柳;标称北京圣居宏业商贸公司生产的圣居牌910×122×18规格的红花梨色实木地板,实测为纳托山榄,其所标称的木材树种与检测树种不符。
  木材干燥设备、工艺落后,干燥质量差,造成木材内部残余应力过大,应力较大时,会造成地板安装后随环境温度、湿度等外因变化,导致地板变形、开裂。目前,GB/T15036-2001《实木地板》中未对该指标进行规定。本次比较试验依据GB/T6491-1999《锯材干燥质量》的规定,即实木地板残余应力指标适用于干燥质量二级(不超过3.5%),对实木地板的残余应力进行了比较试验,结果30个实木地板样品残余应力均超过了11%。为此,北京市消协建议有关部门对实木地板标准进行修订。另外,在对漆膜附着力、硬度、甲醛释放量3个项目的比较试验中,所有样品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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