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廖开军 马 霞)6月4日,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工商局投诉:发现县城民政路、更生路有4家土特产销售店及糖烟酒批发店销售假冒该公司生产的驰名商标“郎”牌系列酒——陈红花郎酒,严重损害了郎酒公司的信誉,破坏了公司产品销售市场,给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请求工商部门调查处理,维护郎酒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县工商局立即组织人员到各违法销售点进行调查,经对各店所售“陈红花郎”酒的外包装进一步鉴定,均属冒牌商品,销售行为严重侵犯了四川郎酒股分有限公司“郎”酒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将涉嫌假冒四川郎酒股份公司生产的“郎”牌系列——53°10年陈红花郎酒、53°15年陈红花郎酒、53°20年陈红花郎酒共计3个品种、38件进行扣押,案值2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