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22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阿胶及其制品生产专项检查。
据悉,对药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库存驴皮的真伪,是否严格执行原料检验规定,对原料供应商是否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严格审计,是否按规定工艺进行生产。对剔出的杂皮和劣质皮应当监督销毁。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阿胶原料生产、采购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过程是否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通知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销售,并采取信息通报、下架、责令召回等措施。
对以非驴皮投料生产阿胶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处罚,并对涉及的所有产品予以监督销毁;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以非驴皮投料生产阿胶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一律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