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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试点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备案公示制度
作者:周余涛


  本报西安讯(李沛昕 记者 周余涛)近日,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启动了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备案公示制度试点。启动该制度以后,房地产企业要按照《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的要求,将其聘用的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基本情况上报到工商部门备案,并在售楼现场公示。工商部门还将开通网络办公平台,对备案的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进行网上公示,以供消费者查询。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对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需求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楼盘销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常常发生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以及欺诈等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加大对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监管力度,可以减少售楼人员对消费者的误导、欺骗等行为,提高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素质,还可以有效化解消费者和房地产企业的矛盾。这一举措试点成功后,有望在西安房地产市场全面推行,将有助于西安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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