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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青表示——
移动通信运营商分割计费涉嫌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作者:游婕


    ■本报记者 游 婕
  近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一些地区的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的扣费陷阱,称运营商通过分割计费、凭空计费、未上网也扣流量费以及删改计费数据等手段,多收取消费者的费用。针对媒体报道的关于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在收取通信费时所采取的分割计费、重复计费做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青7月7日表示,该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北京市消协不赞成对权益受损的消费者仅以简单赔偿方式进行处理,建议行业主管部门介入调查,给广大消费者一个明确的结果。
  董青认为,消费者使用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的网络,接受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的服务,两者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因此,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的上述做法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涉嫌违反了《消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作为现代通信技术服务的提供者,中国移动通信公司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在这方面,经营者的强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但事实上,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向消费者提供信息方面存在着明显失误,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违反《消法》的相关规定。
  董青表示,从目前媒体报导的情况看,这种本应属于极小概率发生的现象却屡屡发生、频繁出现,不仅在某一位消费者身上发生,而且在不同区域同时出现。因此,北京市消协不赞成对权益受损的消费者仅以简单赔偿方式进行处理,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应该从自身及更深层次查找原因。
  北京市消协建议其行业主管部门介入调查,给广大消费者一个明确的结果。与此同时,北京市消协还建议消费者对自己的通信及其他服务要做到心中有数,一旦话费出现异常,要求运营商提供完整的通信使用清单,仔细核对,出现问题及时交涉,并可以向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申诉,也可以向消协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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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法制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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