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文郁文/摄
年初以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辽宁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营造出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7月12日,分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辽宁省工商局纪检组长郑红一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介绍说:“今年以来,辽宁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2.5万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业户27.8万户次,检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409处,取缔无照经营1140户,捣毁制假窝点72个,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2471件,在全省努力营造出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辽宁工商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郑红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据郑红一介绍,今年上半年,辽宁工商分别在元旦、春节和五一节假日期间,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在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中,工商机关主要围绕以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等为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把节日中消费量大、当地消费比较集中、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作为监管的重点品种。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15类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和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从2月初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期间,辽宁工商系统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以“消费维权执法月”为载体,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执法维权及宣传活动。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1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9.2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99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个,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92件,案值133.5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8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5万元。
辽宁工商一方面在重点时段连续推出综合性集中整顿,另一方面对部分重点品种开展了系列整顿行动。
郑红一表示,为严厉打击使用和销售问题乳粉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局部问题演变为系统性的食品安全风险,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国家工商总局和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开展2008年问题乳粉彻底清查进行了部署安排。辽宁省工商局按照总局和省政府的部署,在今年一二月间,对2008年开展的问题乳品的处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乳品批发业户进行重点清查。为严厉打击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销售使用的不法行为,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辽宁省工商系统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一是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为重点场所,以粮油专营店、农村小商店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对食用油经营主体准入和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强化对食用油批发主体的监管,督促食用油经营主体完善进货查验及记录等自律制度,以实现食用油经营的可追溯性。三是加大对违法制售食用油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在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中,辽宁工商狠抓大要案件查办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共查扣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200公斤。
郑红一说,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是工商机关监管的重点区域,对此,辽宁工商以城乡接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地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郑红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最后表示,辽宁工商通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较好地维护了全省食品市场秩序,提高了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