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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右任作品10年“被保管”真相何在?
作者:李沛昕 周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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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赠者卓登面对不知去向的捐赠文物显得很无奈(资料图片)
■李沛昕 本报记者 周余涛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的卓登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24年前捐赠的131件家传于右任作品有些竟被人私存。时至今日,共有112件作品被找到,其余的仍不知去向。
谁拿走了我的捐赠作品
  于右任是中国近现代史上著名的书画家、政治家,其书法作品有重要的收藏价值。
  70多年前,当过于右任卫士的卓敬亭带回了五六百幅于右任书画作品,这些珍贵的书画作品大多因各种历史原因流失了。20多年前,卓敬亭之子卓登将保存下来的百余件于右任书画作品捐献给咸阳市政协,咸阳市也因此为他全家办理了“农转非”户口,并增补他为西安市政协委员。1992年,陕西省政协、咸阳市政协、三原县政协联合举办了于右任书法作品巡展。由于巡展经费问题未解决,2001年,时任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县委顾问的崔德志将作品转交私人“保管”,这一“拿”就是10年。
  10年间,卓登多次询问这些作品的下落,均未得到答复。
  咸阳市政协第二任主席沈树森回忆说,当时咸阳市政协确实将于右任的作品交给了三原县进行于右任作品巡展。也就是说,当年于右任的作品确实给了三原县。
  卓登曾询问过崔德志,为什么自己捐赠的书法作品会落入私人手里?崔德志给出的答案是:“放在政府没有放到家里安全。”
公众质疑调查结果
  今年6月,在社会各界的质疑和媒体的呼吁下,咸阳市警方介入调查此事,咸阳市多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此展开调查。
  7月3日,咸阳市政协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给出的官方调查结果是:1991年,陕西省于右任书法协会借走了6至9件;1998年,卓登领走了10件;2001年,崔德志将卓登捐赠的于右任作品中的78件交给三原县博物馆保存,另外的24件交给原三原县统战部干部张爱丽保管。
  对于24件作品为何会落入私人手里,发布会给出的解释是“由于巡展经费一直未解决,在无法保管的情况下,2001年,崔德志将其中24件作品交由自己和巡展工作人员张爱丽保管。”
  既然巡展经费不足,为什么不直接交给国家机关保管,难道国家的博物馆真的不如私人家里安全?对于咸阳市政协的调查,不少公众存疑。此次发布会仅仅通报了122件作品的流向,并称作品没有“被私分”,但未向公众展示已找到的作品,也未说明这一事件发展的前因后果。还有6至9件下落不明,究竟是6件还是9件?为什么是一个模糊数据。
疑问层出不穷期待水落石出
  7月3日举行的发布会,捐赠者卓登前去参加了,却被调查组劝离。他不明白,自己是作品的捐赠人,为什么不能享有知情权。
  在警方的调查中,陕西省于右任书法学会老会员武建吉说:“学会当时借用的作品是9件,借用的时间不是调查组说的1991年,好像是1988年。”这一说法与调查组的说法有很大出入。
  记者了解到,对于卓登当年捐赠的作品数目,也有很大出入。卓登本人称,他当年捐赠的作品数目应是131件,而不是122件。当年的作品数量登记表上写着卓登确实捐赠了130件书法作品和一个笔筒。但到了最后,131件却变成了122件,这让卓登感到不解。
  更让卓登不解的是,在1986年《关于解决卓登一家转为城市户口的报告》中,写着“卓登同志将于右任先生墨迹118幅和部分珍贵文物捐给国家”。明明捐赠的是131件,登记表上却只写122幅,到了报告里竟又只剩118幅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三条:“依法调拨、交换、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取得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可以对提供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给予合理补偿。调拨、交换、借用的文物必须严格保管,不得丢失、损毁。”第四十四条:“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第四十九条:“文物行政部门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借用国有文物,不得非法侵占国有文物。”
  对此,陕西省建宾律师事务所段万金律师说:“在这起事件中,当事人利用职务之便,不管何种原因拿走捐赠物品,都涉嫌职务犯罪,应该由检察机关来办理。调查组得出的结论,弹性很大,缺乏法律主体,最后可以谁都不承担责任。”
  真相到底如何?揭开这些真相到底还需要多长时间?人们拭目以待。本报也将继续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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