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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报 轻保护
警惕“非遗”申报走上功利路
作者:吴晓东


  我国从5年前引入“非遗”概念,短短几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已达近87万项,其中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的项目约1400个,与保护名录上“非遗”数量“大跃进式”的增长速度相对应的,是大量“非遗”正从我们的生活里悄然消失。
“非遗”陷入物质化困局
“‘非遗’保护热潮掀起的20年,也正是‘非遗’消失最快的20年。”一位文物保护专家痛心地说,在过去20年间,我国民间小戏种从386种减少到目前的200多种。
  “一些地方政府把劲儿都使到申报前,一旦申遗成功,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定后,地方政府的政绩完成了,就又是庆祝会,又是文化节的,具体的保护工作却被扔到一边。这种做法是非常令人担忧的。”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冯骥才指出,重申报、轻保护,甚至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的现象,如今在全国普遍存在。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田青对此也感慨颇多:“一些地方的申报工作轰轰烈烈,具体保护工作却难以落到实处。这说明地方政府并不清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所在,也是缺乏文化自觉的一种表现。”
  冯骥才发现,进入名录的食品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多。有媒体报道说,某个凉茶上了“非遗”名录之后,利润增长了100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价值应该是精神价值和文化价值。”冯骥才一再提醒社会注意目前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化倾向。
“非遗”申报亟需去功利化
申报“非遗”,既可以提升当地的形象,又可以创造绿色GDP,因而对地方政府有着极大的吸引力。现有的文化遗产竞相申报“非遗”不说,甚至还会极力创造“非遗”。近年来,各地纷纷争夺名人故里,就是一个侧影。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地区原本很有价值的“非遗”项目却无人申报。
  对此,有专家分析说,申报大热的项目,往往是工艺类、饮食类,申遗效果胜过花钱打广告,艺术类如戏曲和民间文学类的申报却往往无人问津,一来因为它们的种类较少,二来因为其物质载体不明显,难以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人们热情不起来。
  冯骥才说,商业元素过度地渗入,会让申遗目的迷失在手段之中。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著名民俗学家乌丙安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各地都掀起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而我们要警惕的却是,这股热潮有可能演变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次集中毁灭。”
申报成功不能一劳永逸
“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这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来加以匡正。”近日,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表示,要改变这种现象,首先,在申报方面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评审,进一步控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数量,形成一个更为合理的金字塔结构,把保护和传承的重点放在基层。
  在王文章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很多方式,但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方式是立法保护。他表示,下一步,中国将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运用法律规范保护行为,并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监督、退出机制,对保护不力的项目和单位予以警告和摘牌。
  在田青看来,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把握好度,如果一味迎合市场,追求效益,无疑是自寻死路。他建议对已入选“非遗”名录的项目进行定期检查,不能让申报成功成为一劳永逸的事情。 (吴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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