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工商局、县消协结合当地汽车消费发展较快的实际情况,全面推行《汽车消费维权公约》,规范汽车消费市场,取得良好成效——
■本报记者 贾 君
今年初,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申诉,他称在该县德胜工业园某汽车销售企业花13.8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后发现车门有修复迹象,要求换车被拒绝。接到申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并拍照取证。随后,工商执法人员召集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最终经销商同意给王先生更换一辆新车。这是贺兰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近年来大力开展汽车消费维权,打造放心汽车消费环境工作中的一个缩影。
“塞上明珠”快速跨入汽车时代
随着经济的发展,银川这颗“塞上明珠”正快速跨入汽车时代,越来越多的银川市民开始享受车轮上的生活。今年6月底,记者在银川市采访时发现,上下班高峰时段,该市主要道路经常出现堵车现象。
记者了解到,从2004年起,银川市的汽车消费呈现井喷态势,从当年的4.83亿元持续增长到2009年的36.8亿元。2009年,该市汽车销量达到4.8万辆,比2008年增长90%。仅今年前两个月,该市的百余家4S店就实现汽车销售收入9.1亿元。
位于银川市北郊贺兰县的银川德胜工业园区,由于交通便利,近几年来逐渐发展成为该市最大的汽车销售和维修市场。2009年,德胜汽车市场的汽车销量占银川市的近90%,其销售区域也辐射到周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鄂托克前旗等地,成为银川周边500公里内消费者购买汽车的首选之地。
伴随汽车消费的火爆,汽车消费纠纷日趋增多。据统计,2008年,贺兰县工商局共受理汽车消费申诉110起,2009年达到140起。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贺兰县工商局积极探索,建立并完善了汽车销售行业消费维权机制,逐步形成了工商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面推行《汽车消费维权公约》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贺兰县工商局、县消协于2008年4月制定并推行了《贺兰县汽车消费维权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其中包括5方面的内容,即:企业信息公示,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维权联络员信息、维权联络员的职责等;汽车消费者的权利;汽车经营者的义务;汽车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工商机关监管信息的公示。2008年下半年以来,经过两年耐心细致的工作,目前,德胜汽车市场的百余家4S店基本能做到在店堂内醒目位置悬挂《公约》,并切实落实《公约》中的各项义务和制度,力争妥善解决消费纠纷,提高企业服务质量。
6月21日,记者在贺兰县德胜汽车市场一家4S店销售大厅中看到,正对门口的墙上张贴着一份《公约》。该4S店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推行《公约》是贺兰县工商局、县消协为促进汽车销售企业健康发展所做的有益工作,时刻提醒企业要重视消费维权工作,重视提高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美誉度。
贺兰县工商局局长刘伟对记者说,《公约》推行以来,德胜汽车市场很少发生企业对消费者投诉进行推诿的现象。现在有超过50%的汽车消费申诉、投诉,是企业自行解决的,这在较大程度上节约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记者了解到,德胜汽车市场在贺兰县工商局习岗工商所辖区内,该所根据《公约》建立了汽车消费申诉、投诉“月通报制度”,每月及时统计消费者对汽车消费申诉、投诉情况并进行分析,将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涉及品牌、存在问题等方面的分析结果予以公示,监督企业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贺兰县消协秘书长金卫东对记者说,汽车销售企业普遍重视汽车消费投诉月通报,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售后服务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一些消费者在购车时,也把工商机关通报的消费者申诉、投诉情况作为选购汽车的一个重要依据。
销售商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银川市一消费者去年在德胜汽车市场某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12万多元的汽车,到今年春节前共行驶了2.7万公里。春节期间,停放在小区院内的汽车突然起火,车身被烧得面目全非,基本报废。消费者要求汽车销售商调查汽车起火问题,对方以春节期间可能是燃放鞭炮引起的火灾为由予以拒绝。消费者认为小区停车场停放了很多车辆,其他车辆均没问题,唯独自己的汽车着火,不接受销售商的解释。
在与销售商交涉期间,消费者看到其展厅内悬挂着《公约》,于是拨打上面公示的贺兰县工商局的电话进行申诉。接到申诉后,工商人员立即对汽车着火原因进行调查,并要求销售商向生产厂家通报情况,派人到现场调查起火原因,同时提出了调解建议。很快,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检测结果排除了汽车起火与外界因素有关。贺兰县工商局再次主持调解,厂家接受了工商机关的调解意见,按汽车行驶2.7万公里,每公里扣除一元钱折旧费的标准,赔偿消费者一辆全新的同品牌汽车。双方对这一结果均表示满意,这起难度较大的汽车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类似的成功维权案例还有很多。”贺兰县工商局局长刘伟对记者说,推行《公约》两年多来,汽车销售企业守法意识、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均有了明显提高,汽车销售企业主动采取措施、积极配合工商机关解决消费纠纷的比例不断上升。“今后,我们将继续大力加强汽车消费维权专项执法工作,探索建立汽车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强化消费维权知识及法规的培训,提高汽车销售商守法意识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为促进全县汽车消费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刘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