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辽宁省部署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让传销组织“网破、线断、点灭”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打击传销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针对该省范围内大规模、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已得到有效遏制,但部分地区出现反弹迹象的情况,该省决定从从8月初到10月底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铲除一批跨区作案的大型传销组织,做到让传销组织“网破、线断、点灭”,坚决摧毁传销活动组织网络体系。
  据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何明清介绍,自2006年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以来,辽宁省共取缔传销组织活动场所6839个,驱散遣返传销人员147380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29件、553人。仅2009年,全省就对参与传销人员实施行政拘留3310人,刑事拘留218人,法院对107名传销组织领导者实施了有罪判决。目前,大规模、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省85%以上的社区(村)和75%以上的县(市)、区实现了无传销目标。然而,传销组织通过各种欺骗方式拉人入伙,导致传销活动在辽宁省内出现了反弹和抬头现象,呈现出打而不死、驱而不散、遣而不返、预谋抗法的严峻形势。
  记者从辽宁省工商局了解到,针对目前传销活动呈现出的新特点,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重点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重点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对传销活动中的重要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跨省、市遥控指挥的传销头目,对利用传销进行邪教、帮会、迷信活动的骨干分子,对在传销活动中诈骗钱财、限制人身自由,尤其是对暴力抗法、围攻政府机关和执法人员、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决不手软。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坚决打掉传销团伙的嚣张气焰。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红盾前沿】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让传销组织“网破、线断、点灭”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