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市消协公布的7月投诉统计显示
本报讯(记者贾 君)盛夏酷暑中,空调成了热销商品,与之相关的投诉也逐渐增多。近日,北京市工商局12315、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统计显示,两热线7月共受理消费者空调投诉150件,空调质量以及高价收取修理费等问题让消费者烦心。
消费者朱女士在一家商场购买了4台空调,其中3台壁挂机、1台柜机,销售人员承诺一周内送货并安装。然而,在约定时间内商场和生产厂家都没有和朱女士联系。朱女士找到商场询问情况,商场以货源不足为由拖延安装时间,一拖就是半个月。安装后,空调正常运转不到一个星期,柜机便出现问题。维修人员维修后告诉朱女士,该柜机的遥控器与柜机不匹配,且柜机无使用说明书。经工商机关调解,生产厂家为朱女士更换了遥控器并补齐了缺少的使用说明书。
消费者孙先生电话委托一家维修服务中心为其修理空调。维修人员上门检测后称空调缺氟,并按加8个压的氟收取了修理费。后孙先生通过厂家了解到,此型号空调最多只能加5个压的氟。孙先生认为该维修中心存在多收费问题,要求退还多收费用。经工商人员核实,孙先生提供的被诉方地址查无此单位,未能受理其投诉。
由于七八月份正值空调消费高峰期,旺盛的销售量往往使商家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运输车辆、安装人员、维修人员常常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一些商家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出售空调,却不能在承诺时间内安装。有的消费者在保修期限内不能得到及时的售后服务;有的维修人员修理水平差,消费者家中的空调越修毛病越多,或修后短时间又坏了无法使用。还有一些不法经营者抓住消费者急于修理的心理,冒充知名品牌厂家售后服务部,上门修理空调,借机收取高额修理费。
北京市工商局、市消协为此提醒消费者,维修空调应选择正规单位;修理前应与厂家核实相关信息,并问清价格;修理时要查看工人工作证或上岗证,当场检验空调是否可以正常运行。另外还要索要修理票据,注意票据上是否盖有公章,对修理项目、价格、保修期等内容要明确注明,如发生侵权纠纷,消费者可依据修理票据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