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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应急机制建设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专访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苏建荣
作者:顾艳伟 邬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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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顾艳伟实习生 邬术凤
  广西区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建荣在日前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近两年来,广西区工商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仅确保了食品市场的规范有序,在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及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
  苏建荣指出,自国家工商总局《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下发以来,广西各级工商机关结合辖区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先后对奶制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桶装水市场及食用油市场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重大案件。仅今年上半年广西各级工商机关就查扣白酒、食用油、饮料等各种劣质食品3万多公斤。
  “我们不仅在食品市场专项整顿中取得成效,在处置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方面也取得可喜成绩。”苏建荣说,今年3月29日凌晨,南宁市五里亭果蔬批发市场对来自广西靖西县的8500公斤大白菜进行检测时,查出该批大白菜农药残留严重超标,当时已销售5165公斤左右,尚有3335公斤的大白菜未售,已售的大白菜流入南宁六个城区、防城港市等市场。广西区工商局紧急启动一级应急处置预案响应,组织执法力量对未售及已售的大白菜进行控制和追缴,在短短6个小时内全部追回流入市场的农药残留严重超标大白菜,控制了事态的发展。有效遏制了群体食品中毒恶性事件的发生,得到了广西区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苏建荣告诉本报记者,当时,广西区工商局在凌晨2时30分接到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南宁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15分钟后就赶到事发现场,在两个小时内查清并确认了农残超标大白菜的流向,南宁市六大城区及防城港市等工商部门也反应迅速,均在当天将大白菜追缴完毕,然后依法进行公开销毁处理,可以说是处置得力,处置得当。
  据介绍,广西“3.29大白菜事件”的迅速处置,主要得益于广西工商系统近年来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完善。据介绍,广西区工商局早在2006年就制定出台《广西工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该预案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广西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形成了一个从区局到城区、乡镇工商所纵向贯通的联接体系,并逐步实现运用无线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开展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
  “我们在开展食品市场监管中,通过制度与规范并举,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互动,逐步总结完善一套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苏建荣说,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化建设是关键。我们制定的日常监管、信息采集、预警防范、应急处置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明确了工商部门及食品经营企业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广西工商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提供了牢靠的框架,也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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