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通讯员孙敬峰赵红艳)本是普通香油,经不法经营者包装,摇身一变就成了“绿色食品”。日前,山东省武城县工商局依法查处冒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香油10箱。
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一香油加工处加工的10箱香油外包装箱上标注“绿色食品”字样,涉嫌冒用“绿色食品”标志行为,随后对其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加工处未经任何有关部门许可,为表明自己加工的香油“绿色”,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便擅自在自己加工的香油外包装上标注“绿色食品”字样。如此抢搭“绿色食品”快车的行为,侵犯了“绿色食品”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将10箱标注“绿色食品”字样的香油外包装、瓶贴与瓶体分离,并将其销毁。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