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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十二查十二看”促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
作者:张艳


    ■本报通讯员 张 艳
  日前,辽宁省东港市工商局全面启动全市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和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紧紧抓住“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自律、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等监管重点,采取“十二查十二看”措施加强整治工作,积极营造集贸市场(农村大集)食品消费安全环境。
  一查市场主体,看实际经营者是否与证照上核准的相一致;二查市场开办者,看是否依法登记,其法定责任、义务是否履行到位;三查证照持有使用,看是否合法规范,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或无照无证问题;四查上市品种,看是否有违禁上市品种;五查商品质量,看是否经销不合格商品;六查索证索票,看票证是否齐全有效;七查购销台账,看台账记录粘贴是否完整;八查进货查验,看是否有进货台账,严格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九查下架退市,看是否有登记备案;十查监管痕迹,看是否有巡查记录登记;十一查责任落实,看是否职责明确;十二查责任义务履行,看是否尽到法定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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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3 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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