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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消协在对高校学生进行消费维权知识教育的同时,发动大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
将消费维权的火种播撒进大学校园
作者:洪敬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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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大学生志愿者正在进行消费调查

■本报记者 洪敬谱
  近年来,安徽省芜湖市消费者协会创新工作方式,在对该市多所高校学生进行消费维权知识教育的同时,发动高校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中来,取得较好效果,受到了高校师生的广泛欢迎。
大学生消费权益屡遭侵害
  “大学生是一群经济尚未独立而又非常活跃的消费群体。因缺乏消费维权知识,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被侵权的事件屡有发生,他们在遭遇侵权后往往束手无策。”8月13日,芜湖市消协副会长徐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2007年11月10日,芜湖市某高校一位姓赵的女大学生向芜湖市消协投诉称,她在该市某超市购物出来后,被一家美容院的工作人员以免费体验为名拉入该店做美容。体验过程中,美容师往小赵的脸上涂一种黑色物质。进行到一半时,美容师开始向小赵推荐收费的产品,称这些产品功效神奇。小赵拒绝购买后,刚刚还态度热情的美容师拂袖而去,把半边脸白、半边脸黑的小赵一个人晾在那里。气愤的小赵找到店长理论,被告知该美容师正在为付费的客人美容,要她等两个小时。小赵提出不做美容了,让美容院工作人员将其半边脸上的黑色物质洗干净。美容院工作人员表示,小赵脸上的黑色物质较为特殊,不能用水洗去,需要用一种售价50元的药水才能洗干净,否则会造成皮肤损害。无奈,小赵只好交钱购买药水洗脸。受理投诉后,芜湖市消协人员到该美容院了解情况,并向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经调解,经营者退还小赵50元钱。同时,消协人员建议经营者将免费项目公示上墙,对收费项目明码标价。“类似的投诉有不少。”芜湖市消协秘书长李光萍对记者说,据统计,从2005年起至今,芜湖市消协共受理大学生投诉400多起,内容涉及美容服务、数码产品、日用品、食品等,部分经营者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少诱导其消费,将质量不过关的产品卖给他们,或是商品售出后不按“三包”履行义务等。
组建大学生维权志愿者队伍
“在高校学生消费权益屡遭侵犯的背景下,我们认为,有必要对高校学生进行一些消费知识教育。”徐涌说,从2005年开始,芜湖市消协先后在该市多所高校举办了11次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宣传消费知识,使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大学生们来自全省乃至全国各地,如果能发动他们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中的话,既可以教育他们,又可以通过他们对周边的人群进行消费知识的宣传,同时还能扩大消协的维权力量,岂不是一举多得的事情?”徐涌说,基于此,从2005年起,芜湖市消协开始发动高校团委、学生会等组织,聘请了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医学院、安徽工程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商贸学院等5所高校的一些大学生,组建成芜湖市消协消费维权青年志愿者队伍。
  有了大学生消费维权青年志愿者队伍,芜湖市消协的高校消费教育工作如虎添翼。李光萍告诉记者,消协人员首先走进校园,为大学生志愿者们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同时,结合具体的投诉事例给他们进行相应的维权指导。随后,芜湖市消协组织志愿者,在大学校园内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1万余份,并多次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消费调查等社会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将消费维权的火种播撒进大学校园,同时也把该市的消费者教育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
校园消费维权之火越烧越旺
  李光萍告诉记者,大学生志愿者在学习和宣传消费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消协的活动,协助消协完成了多项社会调查报告,成为该市消费维权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每一年的“3·15”纪念活动,大学生志愿者们都能积极地参与其中,宣传《消法》,协助芜湖市消协做好各种工作。2005年“五一”黄金周期间,芜湖市消协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了“关于芜湖市酒店谢绝和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调查”,调查组共发放问卷2000份,收回有效问卷1800份。2006年“3·15”前夕,芜湖市消协组织皖南医学院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系的20多名大学生志愿者,在全市市场、商场、超市选择出的10类100种品牌的食品进行消费者满意度问卷调查。大学生志愿者不辞劳苦,穿街走巷,进门入户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收回有效问卷1995份,同时还写出质量较高、内容丰富的调查报告。2008年下半年以来,芜湖市消协每年都会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和社会调查员,从服务态度、礼仪素质、资费透明、宣传真实等6个方面对全市供电、供水、供气、公交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开展消费者满意度社会测评调查,撰写分析报告,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解决策略,积极督促和推动公用企业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多种多样的消费教育活动不仅得到了大学生的积极支持,也受到了广大教师的欢迎,并积极参与其中。2007年3月20日,芜湖市消协举办“3·15构建消费和谐大家谈”论坛。消费者代表、安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师李路根作了题为《互相尊重、互信合作与和谐的消费关系的建立》的报告,提出了“建立和谐的消费关系有利于依法和谐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观点。皖南医学院教师俞彤在论坛上作了题为《谈谈和谐社会下医疗服务消费中的现状及与〈消法〉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发言,提出了“和谐的社会更需要和谐的医患关系”的观点。
  徐涌告诉记者,目前,芜湖市消协已经聘请了安徽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的501名大学生作为消费维权青年志愿者,这些大学生已经成为该市消费维权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本文图片由芜湖市消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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