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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消费警示——
预付费消费有风险 思量清楚再付钱
作者:马吉军


  在2010年城市消费维权杭州论坛上,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认为,从近年来的消费者投诉情况看,由于一些商家信誉度差、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体系未建立和消费者风险意识不强等原因,预付费消费存在诸多风险,如:服务承诺兑现差;交款容易退款难;商家易主或突然消失,使得消费者预付费打水漂且投诉无主;大多预付式消费不签订合同,预付金额、消费情况、所剩余额等资料信息均存在商家处,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往往处于
  空口无凭的尴尬境地。
  为此,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费消费时注意:
  一是要多做比较。消费者应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不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不受促销的诱惑。
  二是要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预付费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对于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要坚决说不。
  三是要适度消费。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购买、充值预付费消费卡,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谨慎选择预付额度过高、服务周期过长的预付费消费。
  四是要保存证据。应妥善保管服务章程、协议和票据等消费凭证。
  五是要及时维权。发现商家情况异常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举报;一旦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及时维权。
  同时,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预付费消费业务开办机构申报登记准入和保障制度,尽快推广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最大限度地减少消费纠纷。(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马吉军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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