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房贷没办成材料不退消委会维权银行退还
作者:顾艳伟 胡思进 张玉保


    ■胡思进 张玉保本报记者 顾艳伟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一位消费者在一家银行办理购房按揭贷款,银行以实施房贷新政为由拖延办理,并拒绝退还消费者提供的房贷材料。经桂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消费者要回了房贷材料。
  投诉 今年3月,桂林市消费者周某到某银行办理购房按揭贷款。4月中旬,房贷新政实施,银行告诉周某只能享受首付两成、利息八五折的优惠。周某表示同意,并向银行缴纳了融资顾问费7000元。至4月底,银行称政策变了,周某必须提高首付金额才能办理房贷。周某提出不在该行办理房贷,银行拒绝退还相关材料。无奈之下,周某向桂林市消委会投诉。
  结果 消委会人员与该银行进行了联系,银行称已为开发商办理了房屋抵押手续,无法退回周某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消委会认为,银行的说法于法无据,应退还消费者的相关材料,并退还7000元融资顾问费。经调解,该银行为周某办理了房屋撤押手续,并退回全部房贷材料及融资顾问费。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投诉警示】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房贷没办成材料不退消委会维权银行退还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