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郭明青 杨应文)8月20日,青海省乐都县工商局副局长樊文岳同志带领县消协相关人员,到碾伯镇杨家门村给25户受损农民发放蔬菜先期赔偿款7万元。领到赔偿款的农户激动地说,你们主持了公道,讨回了赔偿款,保护了我们的合法利益。
6月17日,县消协陆续收到碾伯镇25户农户的投诉:称他们在某中心供销社农药销售部处购买使用了“美佳斯”牌农药“百菌清”后,出现了黄瓜、辣椒叶子发蔫、发黄枯萎,豇豆枯萎死亡等现象。县消协立即展开调查,请蔬菜专家对现场进行勘察,认为是由药害引起的蔬菜发蔫、发黄枯萎。通过调查摸排,受损大棚种植面积21.41亩,受损金额近11万元。消协立即取“百菌清”样品赴兰州检验。经“中华供销总社兰州化肥农药农膜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鉴定,经营者所销售的75%“百菌清”农药含量仅为24.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县消协认定经营者销售不合格产品,致使25户农民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经营者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经过消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赔偿25户农民10万元的经济损失。8月20日,首次赔付款7万元已发放到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