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华
连日来,记者接到居民来电称,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的金尧花园小区里,有数十户居民将小区里属于街道的闲置的安置房大门撬开,私自对外出租,坐地生财,每年收入达万元。而这种现象,在该小区已存在至少两年多。记者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小区有闲置的安置房110多套(据9月9日《扬子晚报》报道)。
私自撬开安置房对外搞出租固然让人吃惊,但更让人吃惊的是,一个小区竟然有这么多闲置的安置房。其实安置房闲置并不是南京市独有的现象。据媒体报道,在浙江省杭州市,记者在短短5天内核实的空置拆迁安置房就有1200多套。根据南京、杭州的情况,我们不难想象,全国的闲置安置房可能不是一个小数字。在当前很多人无房居住和买不起房子的情况下,作为安置房多年闲置着,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所谓安置房,就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被征地的农户。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安置房闲置?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比如,随着城市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拆迁力度也跟着加大。这就要求拆迁的一方要建设更多的安置房来安置被拆迁户。事实上,很多时候,在建设安置房的时候,不可能做到正好一对一,往往会多建一些,以便应付意想不到的问题。还有一种情况,安置房有的由拆迁机构建设,有的由房地产公司建设,还有的由单位负责建设,而一些有处置权的部门管理混乱,甚至不知道安置房的存在,于是闲置也就产生了。
为被拆迁户建设安置房,这是维护拆迁户利益、减少矛盾的一个好办法。问题是,当被拆迁户安置完之后,多余的安置房怎么办?南京市出现闲置安置房被私人撬开出租的情况,暴露出这方面的一些问题。在一些地方,由于缺少相关规定,在多余安置房处理上,存在着不小的随意性。在一些管理者看来,安置房不是花自己的钱建的,让它闲置着,浪费的也不是自己的钱。有的地方则把多余的安置房当做干部的 “福利房”,低价卖给公务员。
城市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一些城市出现这么多的闲置安置房,说明已经有必要对安置房的管理进行规范了。如规定被拆迁户安置结束后,一旦有多余的安置房,就应该上缴统一处理,避免安置房闲置在不同部门的手里。另外,对这些多余的安置房如何处理,也应该有明确规定,或者公开向市场出售回笼资金,或者变成廉租房等,一句话,这些安置房不能变成闲置房,白白浪费资源。
因此,面对着南京市有人私自撬开安置房对外搞出租,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司法部门的快速反应,更需要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警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避免安置房长期闲置的现象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