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 为进一步提高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日前,浙江省丽水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成立了反消费欺诈专业委员会,并吸纳社会组织、机构、个人加入专业委员会任职。该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商品和服务行业质量进行评估,根据实际评估情况建议政府制定、修改相关质量标准,进行反消费欺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咨询,提供法律救济和法律援助等。
据介绍,该专业委员会将从大专院校师生及医学、金融、教育、建筑等专业领域招募消费调查、消费体验志愿者以及具有活动组织、策划、协调能力的人士,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消费体验、消费评价等形式,收集消费欺诈内幕和陷阱,对商品和服务宣传领域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披露。同时,对以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的欺诈行为,对专门针对老年人、婴幼儿、残疾人、学生等特殊群体的欺诈行为,针对金融、房地产、教育招生、邮购、快递、中介、保健品等消费、投诉热点等领域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披露和开展权益保护工作。 (浙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