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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爆炸伤耳朵消委会调解获补偿
作者:陈安华 刘文新


    ■陈安华本报记者 刘文新
  重庆市涪陵区一位消费者在一家餐馆就餐时,被一瓶未开启的啤酒炸伤耳朵。经涪陵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消费者获赔1950元。
  投诉 8月24日,涪陵区消费者李某与朋友在一家餐馆吃饭时,放在餐桌上的一瓶未开启的啤酒突然爆炸,一块飞起的玻璃碎片划破李某的耳朵,当场血流不止。在餐馆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李某到医院进行了治疗。8月25日,李某向涪陵区消委会进行投诉。
  结果 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得知,该啤酒产品质量合格。随后,消委会工作人员召集啤酒生产厂家有关负责人及李某进行调解,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有较大分歧。后经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啤酒厂家一次性补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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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投诉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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