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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伪造食品生产日期被罚款5万元
重庆市工商局九龙坡分局将涉案物品全部没收,并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作者:刘文新


    ■本报记者 刘文新
  一家从事食品经营的公司为了非法牟利,将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糖果、巧克力、面包等食品的生产日期进行伪造。日前,该公司被重庆市工商局九龙坡工商分局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
  10月30日,有群众向九龙坡工商分局黄桷坪工商所举报,称九龙坡区一家公司将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进行更改后销往市场。黄桷坪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查明该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糖果、面包、巧克力等食品经营的企业,向市内的各大超市批发供货。各大超市规定,不购进超过规定的保质期内1/4时间的食品。对已进入超市销售的食品,从该食品的实际生产日期算起,如果临近规定的保质期,超市就要将这些食品退回给供货商。
  经调查,今年6月至9月,一些超市陆续将该公司配送的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退回。该公司为了销售存货以减少损失,安排公司员工从9月26日起,在其存货仓库内,将被退回的食品进行分类,按批次整理后,重新打上能满足各超市要求的新的生产日期,拟将这些食品再次销售。
  根据食品不同的包装类型,在伪造生产日期时,该公司或擦掉旧的日期,用打码机打印新的生产日期;或撕去原包装盒,用塑料包装袋重新分装后再打印新的生产日期;或直接撕下原合格证标识,贴上已打上新生产日期的合格证标识。
  九龙坡区工商分局认为,该公司为了非法牟利、减少损失,伪造食品生产日期,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具有主观故意性,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执法人员日前已将涉案物品全部没收,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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