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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
成立消费争议调解仲裁中心
作者:山消


  本报济南讯 山东省青岛市消费者维权又添新机构。近日,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青岛仲裁委员会共同组建的消费争议调解仲裁中心在青岛市消保委揭牌成立。该中心的成立,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青岛仲裁委员会消费争议调解仲裁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调解、仲裁争议标的额5万元及以下的消费争议纠纷。消费者与经营者对消保委调解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消保委终止调解后,由争议双方自愿签订仲裁协议,由该中心进行仲裁。根据《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消费争议仲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实行免费庭前调解。该中心将根据消费争议纠纷的发展和变化,逐步建立健全专家办案队伍。该中心同时在各区(市)消保委设立了办事处。
  此外,青岛市消保委和青岛仲裁委还将开展日常联系,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指导签订仲裁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对消费争议仲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山 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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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消费争议调解仲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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