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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公布第三季度该省流通领域人造板、电线电缆等商品质量监测结果
部分人造板遇潮易膨胀
作者:于淼 刘忠鹏 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于淼 刘忠鹏 记者李洪涛)近日,吉林省工商局举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结果通报会,公布了第三季度对该省流通领域人造板、电线电缆、锂离子电池等8种商品的质量监测结果,共抽取185个批次商品,69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7.3%。
  据介绍,吉林省工商局第三季度分别委托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吉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在全省范围对流通领域人造板、电线电缆、钢材、纸杯、电插座、锂离子电池(手机电池)、胶粘剂、羽绒服等8个品种商品质量实施监测,监测地点包括商场、超市、专业市场。从监测结果看,不合格率高的商品主要集中在人造板、电线电缆和钢材商品上,分别为75%、63.6%、56%;其次为纸杯、插座、锂离子电池,不合格率在30%至40%之间;羽绒服、胶粘剂不合格率较低,分别为3.3%和4%。
  吉林省工商局此次在珲春市和吉林市地区的20家人造板经销店共抽取20个批次商品样品,进行了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含水率、浸渍剥离、甲醛释放量等6个项目的检测,其中合格5个批次,不合格15个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如下:
  吸水厚度膨胀率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中密度纤维板及饰面人造板基材吸水厚度膨胀率指标值过高。其主要原因是基材热压工艺不过关或施胶工艺质量差。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遇潮易膨胀,遇外力易开裂,降低了产品的使用寿命。
  细木工板表板和芯板的粘结强度也有问题。该项目不合格的细木工板在使用中容易出现表板的脱胶、起皮和鼓包现象。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介绍,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大多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廉价低质的胶粘剂和生产工艺不合理,如热压时间不够,热压温度不符合要求等。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或施胶工艺质量差也使得部分产品出现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目前,吉林省工商局已根据监测结果开展专项清查,对不合格商品正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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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人造板遇潮易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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