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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工商机关共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9573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00多万元
作者:贾君


  本报讯(记者贾 君)12月28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12月20日,各级工商机关共整治重点区域1.4万处,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56个;已结案侵权假冒案件5965件,案值7.98亿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957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68.8万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局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付双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付双建指出,自11月11日第一次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全国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王岐山副总理以及总局周伯华局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和总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各地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体现了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行动迅速、真抓实打,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加强宣传、形成声势的鲜明特点。
  付双建指出,按照总局专项行动方案和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布置安排,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市场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受理申诉举报等手段认真开展案件排查工作,积极办理总局督办案件和本地确定的挂牌督办案件,查办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案件查处成效显著。截至12月20日,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36.7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万余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和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5万个,整治重点区域1.4万处,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56个,吊销营业执照39户。已结案侵权假冒案件5965件,案值7.98亿元,罚没金额5002.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6件;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0件,案值6465.1万元,罚没金额138.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957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68.8万元。
  付双建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专项行动。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总理和周伯华局长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理解专项行动的深远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方针上来;深刻领会专项行动的重要作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更加高效加强市场监管,积极营造良好知识产权市场环境上来。
  付双建强调,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继续突出重点工作,严厉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权益违法行为,切实遏制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印制商标标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突出重点地区,以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广东、山东、福建、河北、四川、河南等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要继续突出重点案件,对总局确定的第一批十大重点案件,全系统一定要加大整治力度,力求取得突破,确保按时完成。对总局在督查中确定的第二批重点案件,各地要加紧调查取证,从快从速查处,并及时上报。
  付双建最后强调,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是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而且时间紧、任务重,执法工作难度大,各地工商机关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按照刚刚闭幕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再接再厉,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北京市工商局、上海市工商局、浙江省工商局、江苏省无锡工商局、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河南省濮阳市工商局、安徽省池州市工商局贵池区分局等7个单位的负责人在会上发言。
  国家工商总局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同志100余人在国家工商总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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