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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居民用气往回倒着涨价》一文有新进展
调价时间已改正多收气费正退还
作者:王保君 何春雷


  本报青海讯(王保君 记者何春雷)11月17日本报A1版以《格尔木居民用气往回倒着涨价》为题,报道了青海省格尔木市于9月2日召开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上级部门批复同意自10月18日执行上调后的价格,而该市物价主管部门却批复同意当地燃气公司从6月1日起执行一事。在本报舆论监督和青海省海西州消费者协会的监督协调下,日前,格尔木市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对涨价执行时间已进行改正,当地燃气公司以气量补偿的方式正在退扣多收气费。
  格尔木市于9月2日举行了居民燃气价格听证会,决定居民燃气价格每立方米上涨0.23元。10月20日,格尔木市经发委批复同意当地燃气公司自6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
  本报报道刊发后,海西州消协多次与格尔木市经发委和当地燃气公司进行协调。11月24日,格尔木市经发委下发了《关于对〈调整格尔木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的补充通知》,将执行日期由原来的6月1日调整为10月20日,同时要求燃气公司对6月1日至10月20日多收调价的天然气费,从11月份收取的居民天然气气费中抵扣,直至抵扣完为止。11月26日,当地燃气公司制定了《关于对在2010年6月至10月间向部分用户收取0.23元每立方米气费进行气量补偿的实施方案》,对具体的方式、时限、进度都进行了明确。在气费退还过程中,海西州消协多次对格尔木市居民用户进行回访和调查。
  12月28日,当地燃气公司在给海西州消协的书面说明中表示,经核算,该燃气公司在6月1日至10月20日间共向用户多收51.234万元,截至12月27日,已向用户退还43.718万元,剩余的力争在2011年1月全部退扣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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