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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收不到货 合议庭调解双倍退钱
作者:朱荣培 朱先明


  本报南京讯 (通讯员朱荣培朱先明)去年10月,家住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街的刘女士看好一套时装,便按网上订购的要求给商家汇去了定金2400元,并约定1个月到货。然而,刘女士一直等到元旦也没有收到货。情急之下,刘女士打电话询问,却被告知无货。多次协商无果后,刘女士向连云港工商局连云分局投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日前,连云港工商局连云工商分局和连云区人民法院组成的消费者维权合议庭邀请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浙江某服装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辩称,元旦放假,工人们没有上班,影响了工期,加上全国各地的客户较多,公司没有来得及给刘女士寄服装。刘女士则当场拿出从网上下载的该服装公司订货说明和服务承诺以及汇款凭证,证明该公司交货时间和服务承诺违约。
  合议庭调解人员指出,双方就网上服装买卖协商一致,按服务承诺刘女士汇去了购货款,其合同要约已经成立,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服装公司收取定金后未能按时邮寄订购的服装,应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该服装公司在连云工商分局的反复调解下,终于同意双倍返还刘女士购买服装定金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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