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记者近日从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将联合西安市物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3月底前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的价格欺诈行为。有关部门将通过宣传教育、上门服务、提醒告诫、检查等形式帮助企业依法规范明码标价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打击的价格欺诈行为包括: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在房屋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标示房价或虽有标示但没有做到“一房一价”;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等。此外,不执行“一价清”规定,以及将购房合同中约定交付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等,在住房价格外另行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也将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