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菏泽市工商机关立足职能,大力开展抗旱护农工作纪实
菏泽市巨野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该县农机具市场检查 张 坤/摄
■本报记者 王照重
山东省近期遭遇自1951年全省有气象水文记录以来无有效降水时间最长、覆盖范围最大的气象干旱,已达特大干旱等级,是目前我国北方旱灾地区中受灾最为严重的省份。连日来,记者走访该省旱灾较为严重的淄博市和菏泽市了解到,当地工商机关立足职能,切实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积极投入抗旱保春耕工作中,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与受旱村庄结成帮扶对子
2月9日早上,记者来到淄博市工商局博山分局,3辆装载抗旱农用物资的车辆已整装待发,车上装载有聚乙烯输水软管、水带接头、离心水泵、防冻深井泵专用水管等农民急需的抗旱物资。这3辆车是准备开往博山区池上镇冯家村的,该村是博山工商分局抗旱工作帮扶组确定重点帮扶的6个重旱情村庄之一。
博山工商分局局长邹鹏告诉记者,地处鲁中山区与鲁北平原交界地带的博山区,自去年9月份以来,已经连续140多天没有有效降水,当地出现了小河水渠断流、农田板结、山塘水井干涸的现象。面对严峻的干旱形势,博山区工商分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抗旱工作帮扶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当地农民开展抗旱工作。
据了解,帮扶组曾先后多次奔赴旱情严重地区,与受灾农民群众一起查看灾情、分析现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村民寻找水源、修建储蓄水池,还赠送了一批急需的抗旱农用物资。
2月9日上午,运送抗旱农用物资的3辆车准时抵达冯家村。冯家村党支部支书王仁江感动地说:“感谢工商机关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我们一定会千方百计,努力渡过难关,重新恢复生产,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大力加强农机市场监管
记者了解到,为了确保农民买到合格农资及抗旱灌溉设备,工商机关于近期开展了拉网式、不间断检查。
2月11日上午,在菏泽市巨野县县城健康路附近的农机具市场,不少农民在购买农田灌溉设备。田桥镇梁格庄村民张向强对记者说:“打算买台抽水泵抽水浇地,担心买到假冒产品,既浪费钱还耽误事。”
在这个人头攒动的农机具市场,记者看到几名工商人员的身影。记者上前了解得知,他们是巨野县工商局麟城工商所巡查队的执法人员。巡查队队长王文东告诉记者,目前,抗旱用的农机具市场销售火爆,抽水泵、输水带、四季弹螺旋管、柴油机、水龙头、电机保护器等农机具都是工商机关重点检查的对象,执法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查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手续等,确保市场上销售的是合格商品。
2月11日下午,记者赶赴菏泽市郓城县采访。该县林庄农机销售中心负责人王临庄向记者介绍说,往年都是过了农历正月十五才开门营业,而今年正月初三就有人找上门来买抗旱灌溉设备,最近这几天的销售额比往年同期高出80%。郓城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王彦君告诉记者,鉴于农机市场的新情况,该局市场巡查人员除夕全部上班,对全县农机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每个销售点每两天就巡查一次。
宣传农资真假识别知识
确保农资及抗旱灌溉设备市场消费安全,加强相关产品消费知识的普及工作同样重要。2月11日,菏泽市郓城县工商局金河工商所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所日前专门印制了《农机具购买明白纸》,宣传农机具真假识别的知识,工商执法人员在巡查市场过程中向群众免费发放。
淄博市工商局博山分局则积极发挥基层“一会两站”的作用,要求12315维权站加大农机消费纠纷调处力度,并结合当前农资消费热点问题,向农民群众全面介绍农机具、抗旱物资真假识别及科学使用的知识。
2月12日,记者从博山工商分局夏庄村12315维权站了解到,春节刚过几天,该站就成功调解一起水泵消费投诉。为了抗旱,村民高老汉到镇上的农机经销点购买了一台抽水泵,没想到使用不到两天出现了故障,抽不上水来。随后,高老汉向该村12315维权站投诉。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抽水泵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在12315维权站调解下,农机经销点为高老汉换了一台新抽水泵。
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博山工商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执法车辆30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95户,下发警示通知9份,发布消费警示3次,受理消费投诉11起,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清理无照经营户1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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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局出台5项措施支持抗旱保春耕
本报济南讯(记者王照重)2月15日,山东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支持农业抗旱保春耕促生产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采取5项措施,支持农业抗旱保春耕促生产。
严把市场准入关,认真清理农资市场主体资格。各级工商机关立即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业户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结合企业年检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及其“经济户口”进行认真核对,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对申请从事农资经营活动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后依法登记。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以柴油、肥料、农药、农机等农资为重点品种,以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市场为重点场所,加强市场巡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并依法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特别是把虚假标志、“傍名牌”行为等作为肥料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严厉查处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肥料的行为。
认真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立足职能,依法加强柴油、肥料、农药等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把媒体披露的、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作为监测重点,加大监测力度,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放心消费。积极实施不合格农资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清除出市场。
进一步落实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制度。认真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可追溯监管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农资经营行为。落实市场巡查、信用分类监管等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应用水平,增强农资市场监管效能。
进一步加强对农资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形成受理申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完善农村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