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苏家屯分局为此提醒消费者,寄卖行没有从事典当业务的合法资格,一旦发生交易纠纷,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王 帅 本报记者 王文郁
旧货寄卖可以用来调剂余缺、灵活变现,近年来,不少城市出现了专门经营寄卖生意的店铺,受到一些市民的青睐。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苏家屯分局获悉,该局执法人员在不久前对辖区的寄卖行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不少存在违规经营典当生意的行为,存在消费安全隐患。
寄卖是指顾客将商品或旧货送到寄卖行,依据商品的新旧程度和质量,双方合议价格,由顾客委托寄卖行出售,寄卖行按规定比例收取手续费,其余货款交给寄卖者。寄卖行扮演的是替顾客代卖物品的角色。典当则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寄卖和典当是不同的两种经营行为,寄卖行干典当业务属超范围违规经营行为。
据沈阳市工商局苏家屯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王义成向记者介绍,该局近期对辖区32家寄卖行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其中有9家寄卖行在经营典当生意,其外墙上挂着“当”字,门上贴着“抵押借款”、“现金拆借”、“汽车、房产抵押”等字样。在不少寄卖行,顾客可以用物品包括电子产品、金银饰品、汽车、房产等办理抵押借款,无须第三方评估。大部分寄卖行没有严格的审查制度,有的不查验顾客身份证明和物品所有权证明。有的经营者为规避监管,以其直系亲属的名义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使之成为一般民间借贷关系。
“寄卖行经营典当业务或抵押担保业务,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王义成表示,由于寄卖行没有从事典当业务的合法资格,又缺乏规范的程序制度约束,一旦交易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利益均难以得到保障。此外,当前寄卖行多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存在,其登记手续相对简单,一旦被查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寄卖行经营者往往马上办理注销手续,容易导致委托人权益受损。
据悉,苏家屯工商分局目前已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寄卖行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向其下达了行政指导建议书。同时,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中小企业,在需要周转资金和贷款时,不要到寄卖行办理典当业务,因为一旦发生交易纠纷,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