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房屋纠纷占群体投诉三成
安徽省消协公布2010年十大典型群体投诉和十大典型投诉
作者: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记者洪敬谱)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了2010年十大典型群体投诉和十大典型投诉,群体投诉中有三成涉及房屋质量和纠纷。
  2010年3月15日,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消费者协会受理了20名消费者代表411户业主的群体投诉。他们于2009年6月购买了某房屋开发公司开发的金鑫花园小区的商品房,入住不久发现小区房屋出现多处外墙开裂、内墙渗水等问题,给生活带来不便,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消费者多次和开发商交涉无果。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消协接诉后,先后走访了城建、房管、城建委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所等单位,并深入金鑫花园业主当中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对双方进行约谈。经过反复协调,业主与开发商终于在同年6月10日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对14幢商品房进行全面维修、外墙粉刷,工程费用27万元由其承担。
  据悉,除上述群体投诉外,公布的其他典型群体投诉分别是:宿松县劣质松香水灼伤4位消费者眼睛投诉,蚌埠市美容预付款消费投诉,宣城市房屋质量投诉,淮南市保健食品违规宣传投诉,亳州市汽车质量瑕疵投诉,肥西县展销会欺诈投诉,怀宁县过期活性水稻壮秧剂损害赔偿投诉,毫州市违约延期交房投诉,淮南市黄豆欠收赔偿投诉等。
  2010年5月,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他于2007年在某药房购药时办理了一张会员卡。2010年5月21日,他再次购药时意外发现药店将其会员卡登记姓名写成“王八”。王先生很气愤,与药房交涉,要求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赔偿,被拒绝。经消协人员调查取证,证实其投诉情况属实。“王八”一词在我国传统语义环境中具有侮辱之意,损害了王先生的人格尊严。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某药房一次性赔偿王先生精神损害赔偿金3200元。
  据悉,除上述典型投诉外,公布的其他典型投诉分别是:宣城市某超市员工搜身投诉,黄山市一房数卖定金返还投诉,淮北市沙发质量瑕疵投诉,芜湖县医疗费保险赔偿投诉,蚌埠市存款变成买保险投诉,阜阳市假冒品牌古筝赔偿投诉,绩溪县某快递公司人员损坏物品赔偿投诉,合肥市美容服务投诉,淮北市购买玉器产生误解投诉等。
  据了解,上述投诉经过消协调解,最终均妥善解决。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投诉警示】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房屋纠纷占群体投诉三成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