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光本报记者 郑铁峰
婚宴正酣突遇停电,宾客扫兴新郎拒不付钱。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工商局龙湾区分局永兴工商所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消费纠纷。
申诉 2009年8月上旬,何先生在龙湾区海滨街道富海路阿六大酒店举办婚宴,宾客正在用餐时,突遇停电。酒店方只好点燃蜡烛照明。一个半小时后,供电恢复,婚宴得以继续进行。婚宴结束结账时,何先生要求酒店免去婚宴餐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被酒店方拒绝。何先生拒付餐费。后双方协商几次,始终未能解决。今年1月下旬,双方向永兴工商所申诉。
结果 经工商人员调解,酒店与何先生达成和解意见,酒店方同意对婚宴餐饮总费用5万元进行打折优惠,最终议定收取婚宴款2.2万元,免去2.8万元婚宴费用,用来补偿何先生的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