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潘争鸣 记者郑铁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消费者协会开通“南湖月月3·15”微博一个多月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日前,南湖区消协成功调解了首例微博消费投诉。
2月28日,消费者吴女士通过“南湖月月3·15”微博,投诉某商场未遵守“全市最低价,19日内卖贵了退差价”的承诺。看到信息后,消协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吴女士取得联系,并着手调查。3月2日,南湖区消协约谈吴女士所投诉的商家。经过调解,商家愿意按照承诺退还差价,吴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据了解,南湖区消协开通微博,旨在借助网络普及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把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截至目前,南湖区消协微博已有粉丝44人,评论近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