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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诈骗信息逾5000条可定罪
明确定罪标准将遏制电信诈骗
作者:岳纲举


    事件:>>>>>>>
  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等。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常常冒充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的现象,《解释》中规定,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点评:>>>>>>>
  电信诈骗是这些年来新出现的一种犯罪形式,由于借助了手机短信、电话等新的形式进行诈骗,普通百姓更容易受骗,而公安机关在侦查时也面临很多新的困难,司法机关在对诈骗者定罪量刑方面也存在一些障碍。本《解释》的出台明确了电信诈骗的犯罪要件、定罪量刑标准,给司法机关认定诈骗犯罪和确定刑罚以可操作的标准,将对电信诈骗犯罪行为形成较强的震慑,有利于遏制电信犯罪蔓延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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