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蔡 丽 王克俭 杜林林 记者尹训银)日前,山东省肥城市边院镇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假冒土豆种纠纷。
去年10月,郑某在肥城市边院镇某经销商处,购买了两万公斤“荷兰十五”土豆种。郑某在种植土豆种后,发现与经销商的描述不符,存在质量问题。郑某随即找到经销商,要求退款。经销商以无权威机构做鉴定为由,拒绝退款。郑某向肥城市边院镇消协投诉。
受理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联系有关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郑某购买的土豆种中,只有一部分是“荷兰十五”的品种。随后,消协工作人员与经销商取得了联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销商一次性退还给郑某1.4万元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