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局出台新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浙江省工商局近日出台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新政策。新政策主要包括鼓励非货币出资、放宽企业名称限制、开通无区域企业名称和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直通车”、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实施“非禁即入”等。
在鼓励非货币出资方面,新政策支持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出资,促进智力成果转化为公司资本,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不限制增资部分非货币出资比例。
在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方面,新政策允许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将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未包含的经营项目,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可以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体现其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
在开通无区域企业名称和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直通车”方面,新政策规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变更为无区域企业名称的,可以直接到省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手续;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申请冠省名的,可以直接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手续;按照登记管辖规定应当由省工商局登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经企业申请,省工商局可以授权企业所在地工商局登记。
在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方面,新政策放宽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并简化了登记手续。
在实施“非禁即入”的准入政策方面,新政策注重引导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各类投资性公司向优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投资,支持非上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流转试点,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